关于公布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增补初审合格品种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增补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基本药物采购药品品种的通知》(新卫医采函[2011]46号)要求,目录增补工作已结束。将企业增补结果与“2009年自治区医疗机构专家淘汰目录”进行核对,形成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增补初审合格品种,将其提交于2012年元月11日召开的专家论证会。现将初审合格品种予以公布。 附件: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增补初审合格品种(化学药)》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增补初审合格品种(中成药)》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0 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