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中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等药品集中采购议价的通知晋药采办〔2012〕1号 根据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中,国家发改委或山西省物价文件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物”中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中标注“含玻璃酸钠”的药品中,不参加基本药物招标的63家企业的138个药品品规,列入非基本药物挂网采购目录并进行集中议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规则和依据:《山西省医疗机构2010年度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方案》 二、议价报价方式: 投标企业首先以纸质报价表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低于限价符合入围条件的药品品规直接入围,报价高于限价的品规进行面对面议价,面对面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三、纸质报价表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1月12日—16日,逾期不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太原市文源巷6号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办公中心107室 联系人:张忠宏 联系电话:0351—5271195 附件1:议价药品纸质报价表.doc 附件2:议价药品企业及品规列表.xls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