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基本药物中标品规网上确定配送企业的紧急通知 各基药中标企业:
根据《关于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甘药采函﹝2011﹞26号)、《关于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实施网上采购的通知》(甘药采函﹝2011﹞29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按文件通知要求采购基本药物中标药品。 截止目前,尚有少部分中标企业在甘肃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http://61.178.83.57:802/UserLogin.aspx)“省直、市(州)直属”配送区域未确定网上配送关系,影响了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网上采购。此前,我中心已连续两次采用短信通知方式向相关中标企业进行了告知,但目前仍有少数企业未确定配送关系。请以上企业于2012年1月1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逾期仍未确定配送关系的,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企业进行处罚(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直接列入黑名单等)。 特此通知 甘肃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