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一货源品种递交全国各省市中标价格的通知 2011年度天津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项目已完成开标解密,部分品种只有唯一投标人投标,目录见附件1。 根据《2011年度天津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对该部分品种采用单一货源方式继续采购。请有关投标人按照集中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该品种全国各省市中标价格,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依据,未递交或只递交复印件将视为放弃投标。 全国各省市中标价格为各省市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文件发布后实施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格式及填报要求见附件2。 中标价格表必须由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递交至我中心,不接收传真件。考虑到各位投标人时间紧急,可以先递交复印件,再补送原件。 复印件递交时间:2012年1月14日、15日每日9:00-16:00 原件补送时间:2012年1月18日12:00前 材料递交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2窗口 附件1:单一货源采购品种目录 附件2:全国各省市中标价格表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2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