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甘肃省非基药实施方案内容调整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为了保证2011年度甘肃省抗生素、抗肿瘤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的公正性,经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抗生素、抗肿瘤非基药)》(以下简称《方案》)的部分条款做如下调整: 一、《方案》第六部分,将“质量标准起草单位的药品(含标准首仿药品)”从第三质量层次调整为第四质量层次;将“新版GMP”药品从第三质量层次调整为第四质量层次。 二、《方案》第八部分,取消药品有效期和储存条件加分项。 请有关企业配合审核工作重新填报药品质量属性,并于2月20日,上午12:00前网上提交,逾期将停止网上信息维护,不再受理企业及产品资料的递交。 注:本通知网上公布后,视为送达各投标人,并作为本次采购文件最新正式内容。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