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专家面对面谈判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将开展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专家面对面谈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药品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未进入商务标评审的独家品规; (二)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商务标报价高于限价的独家品规; (三)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商务标报价均高于限价的药品品规(2家及2家以上同时申报)。 二、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2月22日—23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谈判工作流程安排 (一)企业报到: 参与面对面谈判的申报企业,由企业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2月22日上午8:30到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进行报到登记,领取谈判等候证; (二)专家面对面谈判: 1、企业被授权人按照等候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与专家面对面谈判; 2、企业被授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对谈判药品进行综合阐述,与主谈判专家进行价格谈判。并提供谈判药品的实物和纸质报价单,谈判完成后在谈判现场对最终报价进行签名确认,一旦确认将不得更改。 四、谈判规则 (一)独家品规: 谈判专家根据专业知识、同类药品品种价格以及企业被授权人人对产品的原料、工艺、销售、管理、科研等成本和利润信息的阐述和报价进行价格合议,合议完成后,专家对谈判药品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到会专家三分之二的入围候选品种; (二)多家品规: 谈判专家按照商务标书报价从低到高的排名顺序与投标企业进行议价谈判,以低于限价的最低价药品作为中标候选品种。如果报价相同,以经济技术标书评分最高者列入中标入围品规;如果报价相同,经济技术标书评分也相同,由谈判专家组投票产生,得票多者列入中标入围品规;若均不能达成一致的,宣布废标。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报企业被授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纸质报价单一式两份(见附件二)及药品实物进入谈判现场进行谈判。 (二)所有药品品规只进行一次谈判,参加面对面谈判的企业被授权人必须是申报企业报名时的被授权人。 (三)纸质报价单除“谈判最终报价”和“被授权人确认签字盖章”栏留空外(在面对面谈判现场填写),其它栏目应填写完整和加盖企业公章后,由企业被授权人带到面对面谈判现场。企业提供的面对面谈判药品品规实物和纸质报价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谈判。 (四)纸质报价单中的“谈判最终报价”和“被授权人确认签字盖章”,被授权人在面对面谈判现场签字确认后将不得进行修改。纸质报价单一份留存在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一份由企业被授权人带回。 (五)为确保面对面谈判工作有序和有效进行,企业被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约5分钟)重点对企业申报药品品规的原料成本、工艺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科研成本和利润等信息进行阐述和报价。 (六)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对面谈判及面对面谈判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均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附件一:面对面谈判药品品规汇总表 附件二:纸质报价单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