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卫生局关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申报采购计划的基本药物调剂采购的相关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南京市卫生局药政处紧急通知,暂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卫政[2011]9号)中,对没有申报采购计划的基本药品进行调济采购的操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的计划进行网上采购,已有配送商的不得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没有申报的基药进行网下采购,已采购入库的药品用完为止。 有关对未申报计划的基本药品具体调济细则,等南京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采购中心 2012年0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