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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暨振兴皖药工作推进大会、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的预通知(皖食药监办通〔2012〕4号)
招标省区:安徽   发布日期:2012-03-01

2012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暨振兴皖药工作推进大会、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的预通知(皖食药监办通〔2012〕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深入推进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实施,总结2011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2012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经研究,省局定于3月21日至22日在合肥先后召开全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暨振兴皖药工作推进大会、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进一步动员和部署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和振兴皖药工作,传达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表彰先进,交流经验。

二、参会人员

(一)全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暨皖药振兴推进大会的参会人员:各市局局长及分管药品安监工作副局长和药品安监科科长,广德、宿松县以及有药品生产企业的县局局长;全省药品、中药饮片、医用氧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获安徽省医药质量管理奖的药品经营和医疗器械企业(见附件3)主要负责人;省局领导、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相关人员;药品GMP认证检查组长(见附件4)、省医药行业协会、省医药商业协会、省医疗器械协会负责人。

(二)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的参会人员:各市局分管局长和药品安监科科长,广德、宿松县及有药品生产企业的县局局长;省局领导、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省ADR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3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上午召开全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暨振兴皖药工作推进大会,22日下午召开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要求 

(一)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当地药品生产企业、部分药品经营和医疗器械企业参会人员的通知和汇总工作,请于3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Lph@ada.gov.cn。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则上带一部车,安庆、滁州、阜阳、宣城带两部车。

(二)药品、中药饮片、医用氧生产企业请按照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承诺书要求(见附件2)作出书面承诺,于会议报到时交会务组。

(三)合肥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他市的企业由大会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参会人员食宿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就餐费由省局承担。由于宾馆接待能力有限,企业驾驶员请自行安排住宿。


附件:1.参会人员汇总表/d/file/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2-02-29/2681af93604bab85eb13dd02d70b3f7e.doc

   2.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承诺书/d/file/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2-02-29/cebe86e8e205bc5d73d9b9e33996c763.doc

   3.参加全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暨振兴皖药推进会的药品经营和医疗器械企业名单/d/file/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2-02-29/1b518da074b6ae76794fc9bf308d238d.doc

   4.药品GMP认证检查组长名单/d/file/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2-02-29/77b6e4f93b0186f5776eff6dd596f123.doc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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