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报送药品批发企业国家基本药物2011年度销售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4 阅读次数:459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各药品批发企业: 根据市政府《深圳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深府办〔2010〕66号)、《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深府办〔2012〕4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做好医药分开改革相关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及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情况调研,以便为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现请全市各药品批发企业将201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及销售情况,按照附件的格式后,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送我局(报送电子版)。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092 联系人:傅议娇、丁波 联系电话:82001487 电子邮箱:fuyijiao @szda.gov.cn 附件: 201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及销售情况一览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