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41号)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全区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巩固扩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水平,自治区局决定从2012年3月开始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现将《自治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自治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