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2〕13号关于公布2012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的通知 项目名称 2011年四川省基药标 各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及上网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报公告》(川药采联办〔2012〕1号)、《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09〕68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已申报配送基本药物的经营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完成目前参与我省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2011年度阳光积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四川省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2011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配送阳光积分考核合格,继续参加2012年四川省基本药物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见附件2。 三、对在2011年度未对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规定取消这些企业的基本药物配送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与四川省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3。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增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名单 2.2011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配送阳光积分考核合格的药品企业名单 3.被取消基本药物配送资格的经营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