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情况摸底调查做好分类指导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2〕59号)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情况,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市局决定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情况逐一进行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药品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织专门力量配合市局做好本次摸底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分类指导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安排专人填写调查表(见附件),调查表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电子版发至安监科邮箱,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送至203室),调查表经市局审核后报自治区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附件:调查表表1-表8 调查表表1-表8.doc 联系人: 成彩艳 0771-5629053 13878795853 邮箱:nn-zh@gxfda.gov.cn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