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2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和《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增补目录药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赣卫药政字[2011]10号),以《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为基础,经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形成了《2012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3月22日至3月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3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鲜章后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1-8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2012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