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关于新一轮基本药品网上追加采购量申报过程的紧急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新一轮基本药品网上追加采购量申报过程中,出现抗菌素追加数量与本单位具有使用权限的医生不相适应现象,如“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现根据南京市卫生局对该药的预警通知(宁卫药[2011]8号)和区卫生局《关于转发<南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宁卫字[2011]97号)精神,对“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提出预警,请各单位严格落实《江苏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要求,严格掌握适应症,规范用药,合理用药,杜绝滥用现象。采购中心将联合医政、纪委适时开展抗菌素临床应用检查。 局招标办 2012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