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关于调整奥扎格雷钠等2个中标药品中标价格的通知 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省直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2〕303号)及相关价格文件,按照《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联席办〔2009〕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 1、丹东医创药业有限公司与日方原研单位关于注射用奥扎格雷钠的生产协议发生变化,取消其原研制药品资格,该企业2012年1月1日后生产的注射用奥扎格雷钠40mg中标价格调整为13.39元/支,之前生产的按原中标价格执行。 2、河南省洛正制药厂生产的筋骨痛消丸水丸(规格:6g×12袋)中标价格调整为26.78元/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