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货款省级统一结算情况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货企业: 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货款汇缴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2〕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下发了2011年10月24日至2012年2月29日《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应缴药款通知书》。市、县(区)、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催缴通知书”核对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配送企业的网上采购药品货款财务信息,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报了网上采购药品货款支付计划。我中心根据市、县(区)、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核对无误,同级财政如数缴款到位的实际情况,按照月份及市、县(区)、管委会开展结算支付工作。第一批结算市县为梅河口市、前郭县、长白县、靖宇县(详见附表)。具体结算明细请联系中心结算专管员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省级统一 结算企业名单(2012年4月10日结算名单)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