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顶点医药招商网 > 招标信息 > 福建省物价局致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药品价格证明文件说明的相关通知
区域:  时间:  关键字:
福建省物价局致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药品价格证明文件说明的相关通知
招标省区:福建   发布日期:2012-04-12

福建省物价局致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药品价格证明文件说明的相关通知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发现有药企以福建省价格协会医药价格分会名义向你办出具的药品价格证明,经核实,系伪照函件。

为此,我局重申,药品价格制定公布以福建省物价局文件为准,其他形式出具的价格证明不应作为价格执行依据。请药品采购办及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知照并共同监督。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上一篇:2012年江苏省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 下一篇:2012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类疫苗单一
中国医药招商网郑重提示:本网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对交易行为负担任何责任,请自行核实,谨慎行事。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鲁ICP备09050149号
alexa排名查询 中国网站排名 错误报告/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