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关于报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2]1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行动的推进力度和宣传声势,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最新工作进展,做好督查指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局要切实按照《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抓住重点,落实联动机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必须彻查到底,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市、州局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集中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重要案件情况,确保整治工作按计划实施。请各市、州局、矿区局和省局稽查局认真填写“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月报表”(见附件),分别于2012年4月13日、5月10日、6月10日前上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 三、为及时交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分享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和稽查局联合在国家局政府网站和专网网站开设了集中整治行动专栏,同时编发简报,刊载各地集中整治行动的有关信息。请各市州局高度重视,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报送省局。 附件: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月报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