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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招标省区:青海   发布日期:2012-04-16

2012年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

    为巩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改革政策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切实建立有保障、高效率、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根据省政府和卫生部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改革“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提高综合改革成效,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为继续全面深化医改奠定坚实基础。根据省政府和卫生部要求,现就开展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基层综合改革“回头看”活动,全面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药品采供机制和多渠道的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在基层持续顺利运行,为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和抓好2012年医改任务落实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对照《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方案》(青政办〔2011〕1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青政办〔2011〕116号)等相关改革文件,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回头看”:

    (一)看是否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辖区内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情况。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及时配送和执行统一价格情况。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城乡居民次均门诊费用(药费)、次均住院费用(药费)变化情况。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策建议。

    (二)看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是否完成。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经费是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情况。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是否建立,人员配备总量和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到位,院长(主任)选聘、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是否按照程序完成。妥善安置、分流未聘人员情况。

    4.激励性的分配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实行“双考核、双挂钩”。

    5.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情况,改革前后医务人员收入变化情况。

    6.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三)看稳定长效的政府补偿机制是否建立。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是否由政府按照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是否按照人员总量核定;离退休人员经费是否由县级财政全额安排;公用经费是否按相关标准核定,人员培训经费是否合理安排,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务是否按照服务成本补助。

    2.执行一般诊疗费情况。

    3.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是否按“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原则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实行先预拨后结算,是否收支两条线管理。

    4.村卫生室是否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否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定点。村医政府补助及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5.乡镇卫生院实行新农合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等支付方式情况。

    6.在经费补偿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四)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是否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2010年、2011年下达的建设任务分别完成多少。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分别达到多少。

    3.是否开展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十项技术竞赛活动,成效如何。

    4.是否实施城市公立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项目,县级以上帮扶人员在基层帮扶期间生活补助是否落实到位。

    5.以“五统一”为主的具有多种功能、互联互通的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建立。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计算机信息操作技术推广及使用情况如何。

    6.乡镇卫生院是否开展农牧区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责任制以及上门服务情况如何。三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比例走势如何。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开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是否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集控制门诊输液及抗生素、激素使用,诊疗行为是否规范,门诊输液、抗生素、激素使用率变化情况。

    8.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周转房建设情况。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五)看人才保障机制是否建立。

    1.是否按下达的人员配备总量科学合理配备卫生人员,目前人员空岗情况,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所占比例情况。

    2.招录的医学本科医务人员到位上岗情况,目前开展工作如何。

    3.是否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在职卫技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成效如何。

    4.是否制定基层机构人员培训计划,培训情况如何。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如何开展,目前进展怎样。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情况如何。村医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和养老保险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6.人才保障机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政策建议。

    (六)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否有效开展。

    1.项目任务合理分配、规范开展和保质保量完成情况。

    2.州(地、市)、县项目配套资金落实、预拨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建立、执行和资金兑现情况,给村医分配比例情况。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效果,居民均等受益情况。

    5.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七)看组织保障是否到位。

    1.是否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放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突出位置,落实了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认真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2.各级政府是否开展基层综改督导,具体开展情况如何,发现了什么问题,有何经验和成效。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综合改革的作用是否发挥,各成员单位配合是否协调,能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是否承担起部门责任,统筹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工作。

    三、方法步骤

    “回头看”工作以州(地、市)为单位开展,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完善阶段(4月10日至5月15日)。各州(地、市)卫生局结合自身实际,安排部署各县级卫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活动方案的安排要求,围绕“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针对基层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逐条对照自查,总结成绩,查摆问题,找准原因,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州(地、市)卫生局,各地以州(地、市)为单位将自查报告于4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改办。各地要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强化薄弱环节,巩固改革成效,防止出现反弹。

    (二)评估验收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省卫生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回头看”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增强搞好“回头看”工作的自觉性,从深化医改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卫生局主要领导是开展“回头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完成任务,实现预期目的。各州(地、市)卫生局要对辖区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突出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周密部署,做到横向看到边,纵向看到底,确保“回头看”活动全面、有序开展。要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对照已经出台的政策要求,逐项进行核实,对查摆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扎实整改,坚决抓出实效。真正做到查摆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实效及时显现,切实巩固和扩大医改成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网络等媒介,对“回头看”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基层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建立活动信息动态报送机制,及时向省卫生厅报送“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要注重发掘和树立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深化医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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