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用空心胶囊专项监督抽验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稽〔2012〕4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空心胶囊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药用空心胶囊生产及使用企业的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局决定立即组织开展药用空心胶囊专项监督抽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市局应立即对本辖区企业生产的药用明胶及空心胶囊以及对本辖区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药用空心胶囊开展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抽样,每家生产企业抽验的药用明胶及空心胶囊原则上不少于3批次。 二、对国家局通报的修正药业等9家药品企业生产的,并在我省基本药物招标中标的所有品种进行监督抽验,药品检验机构在检验药物制剂质量的同时,还应对其药用空心胶囊进行全项检验。 三、本次专项抽验列入各市药品日常监督抽验计划,药品检验机构开通绿色检验通道,各市局对抽验中发现的上述不合格药品及药用辅料,应进行深入追溯并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必须将不合格产品质量及生产流通信息及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