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关于开展网上药品货款财务确认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科: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保部和省药监局联合印发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卫生局要求,区卫生局根据各家推荐,上报了药剂科和财务科关于“南京市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货款结算平台”网上付款操作人员名单,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了CA认证,并于2011年11月15日在区继续教育中心进行了认证人员的操作培训。2012年3月局计财科、采购中心就网上银行货款支付工作再次召开认证人员会议并以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4月份在全区推广。现药品配送企业均完成信息录入,各社区药剂科也完成网上确认,但到目前为止,有部分单位的会计未登录“南京市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货款结算平台”操作。因此请还没有进行网上货款支付确认操作的会计,立刻与社区药剂科沟通协调,在本月完成已录入票据的确认工作。
局采购中心、局计财科 2012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