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东台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铬超标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市各医疗机构: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发布了部分药用空心胶囊涉嫌铬超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名单及生产批号,国家卫生部和江苏省卫生厅连续发文,提出明确要求。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附件2、3、4、5),并就做好我市医疗机构铬超标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各医疗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铬超标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积极妥善做好清理工作。 二、扎实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清理上报。各医疗机构要主动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和可能发布的药用空心胶囊涉嫌铬超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名单及生产批号,认真做好本单位采购及库存药品的摸底排查工作。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铬超标药品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铬超标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认真填写《东台市医疗机构铬超标的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5月6前上报局医政科。 省卫生厅定于5月上旬对铬超标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进行检查。近期将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措施不力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附件:1、东台市医疗机构铬超标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6号) 3、《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7号) 4、《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铬超标空心胶囊及相关胶囊药品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12〕14号) 5、《转发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通知的通知》(苏卫传〔2012〕15号) 附件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