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8 阅读次数:870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陕西省标 各设区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郑小明副省长在全省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2〕83号)要求,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制定了《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考核办法(试行)》,并经省“三统一”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