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事药品(2012)103号关于同意稳心颗粒等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09-17 阅读次数:813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0年上海市基药标(投标Ⅱ)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稳心颗粒等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山东步长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稳心颗粒等药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由山东步长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稳心颗粒等药品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