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销售和使用3家药品 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经对云南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云南特安呐制药有限公司3家企业胶囊剂药品(见附件)的抽检样品进行检验,铬含量符合规定。现对上述3家企业所涉胶囊剂药品恢复销售和使用。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通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医疗机构恢复销售和使用附件所列批次的胶囊剂药品。 附件:恢复销售和使用胶囊剂品种清单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