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东台市关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防保所: 为有效巩固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盐城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盐卫基妇[2012]12号)要求,现决定开展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回头看”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个环节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网上平台采购基本药物、每月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少数特殊用药、实行网上集中采购,每月网上采购订单、及时确认网上信息等。(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时间:5月上、中旬,每单位半天,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上采购情况和一个村卫生室。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大检查。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东台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检查评分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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