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合同》《统一配送合同》修改意见的通知 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为稳步推动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我办起草了《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合同》和《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范本,现通过网络公开征求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本省县级医疗机构、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意见,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于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办。 意见及建议递交地点:省卫生厅药政处(西安市莲湖路112号,省卫生厅北楼4楼13号),请在工作日内递交。 邮编:710003 电话/传真:029-87325321 邮箱:wstyzc87325321@163.com 附件1: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合同 附件2: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