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药用空心胶囊和药用明胶来源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做好企业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来源公示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2】212号)要求,我局搭建此信息公示平台,用于发布《企业声明》。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一起共同对企业进行监督,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附件:药用空心胶囊和药用明胶来源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