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各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的胶囊剂药品逐品种、逐批次按标准进行铬限量检查情况公布如下:(以下公布数据均由企业自行检验后提供,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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