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关于暂停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在线交易的通知 2011年浙江省基药标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5月25日发布的《通报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基本查清抽检结果》的通知:目前,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情况基本查清,抽检结果已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网站公布,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汇总公布(网址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1/72032.html)。 经比对,在本次公布的药用胶囊铬含量超标产品批次名单目录中,我省药品交易平台中有50家生产企业的58个不同品规药品涉及,现对该部分药品作如下规定: 一、在我省交易平台中涉及的药用胶囊铬含量超标药品,暂停其在线交易资格(具体药品详见附件); 二、对已公布铬含量超标药品生产企业的其它药品按卫生部和药监部门的相关要求处理; 三、被暂停在线交易的药品,如生产企业能提供2012年5月25日之后药监部门发放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恢复其在线交易资格,卫生部或药监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在线交易的产品目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