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部分胶囊剂的函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局稽查局: 根据《关于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部分胶囊剂药品的函》(甘食药监市函〔2012〕13、14、15、16、17、18、19、22号)和《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召回铬含量超标胶囊剂药品的函》(咸食药监函〔2012〕154号),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1家药品生产企业均向省局提交了协助召回药品的报告。请各县市局、州局稽查局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使用上述生产企业的胶囊剂药品,就地做好登记封存,督促涉及单位积极履行协助召回的义务,及时将上述生产企业的胶囊剂药品按购进渠道退回,并传递反馈召回信息。 附件:协助召回药品生产企业明细表.xls 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