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顶点医药招商网 > 招标信息 > 2012年海南省关于调整头孢替安等药品中标价格的通知
区域:  时间:  关键字:
2012年海南省关于调整头孢替安等药品中标价格的通知
招标省区:海南   发布日期:2012-06-08

2012年海南省关于调整头孢替安等药品中标价格的通知

各中标企业: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琼价审批[2012]253号)、《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审批[2012]205号)《2009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中“国家定价药品,中标后若国家降价时,如原中标价格高于国家最新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应按照国家最新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作为新的中标价格,不同意调整的,予以撤网”的规定,将对部分中标药品的零售价与中标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零售价格的药品:共12个(见附表一)需调低零售价。
     二、调整零售价格与中标价格的药品:共39个(见附表二)需调低零售价及中标价,中标价按新公布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调整,各企业如不同意调整后的新中标价,请在附表“是否同意”栏填“否”,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后于6月11日下午5点前传真(0898-66529804)至我中心,随后补交原件。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新调整后价格,我中心将根据回复结果按规定予以处理。
 
     附表一:调整零售价格的中标药品
     附表二:调整零售价格与中标价格的中标药品
 
     特此通知。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上一篇:2012年湖南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2 下一篇:2012年广西监狱系统医疗单位药品集中采
中国医药招商网郑重提示:本网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对交易行为负担任何责任,请自行核实,谨慎行事。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鲁ICP备09050149号
alexa排名查询 中国网站排名 错误报告/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