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关于停止深泽县医药药材公司第三批发部等药品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为规范基本药物采购,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及时供应,经研究,决定停止深泽县医药药材公司第三批发部等药品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的基本药物配送资格。请相关生产企业5个工作日内,到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办理变更配送企业相关事宜。 附件:停止基本药物配送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xls
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