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景德镇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卫医字[2012]9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保障基本药物的使用安全,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的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信息字【2012】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具体问题,请与局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夏昌亮 局医政科 07988509861 附件: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