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变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变革经历的若干意见》,清晰提出一切公立医院撤销药品加成。《意见》要求,要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转新机制,并清晰表明,一切公立医院撤销药品加成,并统筹考虑当地政府断定的补偿方针,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效劳价格。(11月9日《新京报》)
一切公立医院撤销药品加成,意味着实施药品零差率出售,将完全改变以药养医的旧形式,改为依靠治疗费、政府补助、医疗效劳费等收入,维系公立医院的生计与开展。以药养医是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痼疾,造成了看病贵等问题。《意见》清晰提出一切公立医院撤销药品加成,阐明中央对医改方向的坚持,也预示着以药养医被完全摒弃。
撤销以药养医之后,公立医院无法从药品出售挣钱,一起医师将经过医疗技术效劳养活自己,不用再煞费苦心开大药方、高价药,患者也不用再为药价高忧愁,而是自主挑选医师,支付相应的治疗费用,以构成良性和谐的医疗环境。一起,医保基金也能借此削减药品费用报销,按捺医保开销增加过快的气势。
可见,这是一个多方获益的形式,但一起也需当心防范变革被钻空子。究竟撤销药品加成,以药养医改为“以技养医”,并非简略的字面变化,而是触及利益链条的重塑,会遭受必定的利益阻止。
并且,撤销药品加成后,尽管药品费用会降下来,但医疗效劳费用、医疗器械费用、治疗费等费用上涨过多、过快的话,仍然会加剧患者的医疗负担,然后演变为换汤不换药。变革还需操控整体医疗费用,避免呈现价格跷跷板效应,令民众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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